单身女人如何收养子女

更新日期:2022-11-30 15:45:03 浏览: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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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新变化

变化一:放宽收养人条件和被收养人人数

现行《收养法》受我国当时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把收养人的条件限制为无子女,且仅能收养一名子女。自我国全面开放二胎政策以后,《民法典》也与时俱进地放宽收养人的条件,即一名子女的家庭也可收养。同时,无子女家庭可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家庭可以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无子女……”;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第一千一百条第一款规定:“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变化二:扩大了可以被收养的未成年人范围

《民法典》删除了“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的规定,十四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也纳入了被收养人的范围,让14-18周岁的未成年人也有机会被收养,感受到家庭的温暖。

现行《收养法》第四条规定:“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变化三:收养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应征得同意

没$h1我很好╮     发表于 2022-11-30 17: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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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子女婚宴规定 公务员子女婚礼限定 作者: 木子白白 更新日期: 2022-05-26 15:48:05 阅读: 723

结婚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一般人都会宴请嘉宾朋友们,为了显示主人的大方好客,一般都会把宴席开得比较豪华,但是在中央八项规定颁布三年后,官场滥用公款吃喝之风得到遏止,就连领导干部的婚宴、寿宴等“私人聚会”,也受到监督。那公务员办婚宴有规定吗?


1、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

为严格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倡导移风易俗,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廉洁自律、改进作风、制止奢侈浪费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婚礼宴请人数一般不得超过200人(20桌),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宴请人数不得超过300人(30桌)。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

除婚礼、葬礼外,其他喜庆事宜禁止以任何方式邀请和接受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下同)以外人员参加。

第二条不准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及贵重礼品。

第三条禁止由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费用。

第四条禁止动用执法执勤等特种车辆,不准违规动用公务用车。婚礼车队和殡葬车队规模不得超过8辆。

第五条不准给亲戚以外操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的党和国家工作人员送礼金及贵重礼品。

第六条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在操办婚礼10个工作日前向本级或者本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报告,说明操办事宜、时间、地点、邀请人数及范围等情况,承诺遵守相关纪律,并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遵守承诺情况。操办葬礼的,应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实际情况。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负责人操办婚丧事宜,应向上级纪委报告。

第七条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第一条至第六条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及贵重礼品,一律收缴。

第八条对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制止、查处不力的,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对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予以问责,并取消单位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第九条本规定所称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党的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党的工作人员,是指党的各级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和党的基层组织中专职、兼职从事党内事务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参照执行本规定。

第十条本规定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规定》(湘纪发〔2005〕12号)同时废止。



2、关于规范国家公职人员操办酒席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转变作风的“八项规定”,有效遏制个别国家公职人员大操大办和滥办酒席借机敛财的风气,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纪律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国家公职人员操办酒席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通知适用于全区各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所有在职的正处级及其以下国家公职人员(包括党组织关系在永的重庆在永单位)。

二、纪律要求

为尊重传统习惯,国家公职人员可在适当范围内操办婚丧嫁娶等酒席,但应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倡导文明、节俭的风尚,不得借办酒之机收敛钱财。具体应遵循以下纪律要求:

一是严禁宴请被管理单位(个人)和服务对象单位(个人),严禁收受或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财物,或要求其承担、报销应当由本人支付的有关费用以及承办有关事项;

二是严禁使用公款、公车为个人操办酒席,以及其他有损国家和集体利益的行为;

三是严禁铺张浪费,严格控制酒席规模和时限,不准采取多头、异地、分批或化整为零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酒席。

四是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拒绝接受违反规定的礼金、礼品。难以拒收和退还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缴。



三、备案管理

国家公职人员操办酒席,须提前5天填写《永川区国家公职人员操办酒席备案表》,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照一定程序和要求进行报告。具体报告程序和要求为:

1、正科级及其以下国家公职人员,由本人向所在单位(系统)进行书面报告,经所在单位(系统)盖章确认后,报所在单位(系统)的纪检组织备案登记,其中学校、医院和国有企业的正科级及其以下人员分别报区教委纪工委、区卫生局纪工委、区国资局纪检组备案登记;

2、区管国家公职人员(包括非领导职务),由本人向所在单位(系统)进行书面报告,经所在单位(系统)盖章确认后(学校、医院和国有企业的区管国家公职人员须报区教委、区卫生局、区国资局盖章确认),报区纪委(党风室)备案登记;

3、行使备案登记职责的相关单位纪检组织应建好台帐,及时做好报告的登记管理和情况汇总;

4、同一家庭中多人适用本通知的,由职务高的人进行报告,并附上适用本通知的其他人员与本人关系、单位和职务等情况。

四、责任追究

1、国家公职人员不履行报告手续或违规操办酒席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2、国家公职人员不履行报告手续或违规操办酒席的,每发生一起,对其所在单位的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总分扣5分,并取消单位的评先选优资格;

3、违规操办酒席借机敛财收取的礼金、礼品一律全额没收,上缴财政;

4、在查禁过程中,凡阻碍、干扰、打击报复监督检查人员的、不配合组织调查的,一律从重处理。

五、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教育引导国家公职人员树立良好风尚,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同时加强对本单位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管理。对管理不严、制止不力、放任下属,导致本单位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酒席的,或不履行管理职责故意隐瞒造成不良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区纪委监察局鼓励干部群众对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行为进行举报,并对举报人予以保密。



以上便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一些有用的东西,希望能够帮上大家的忙,国家规定的事情是不能反着干的,随时可能会为自己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认真审核每一个流程才是重要的。

公务员子女婚宴规定

狮子女是很多人对于高分女孩的一种认知,在很多时候狮子女都是高昂着头,不认命的一种类型女生。那么判断狮子女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的呢?容易爱上狮子女的星座又会是谁呢?

一、判断狮子女喜欢一个人

1、当狮子女有喜欢你的苗头的时候,就会变得很喜欢管着你,不管任何事情她们都会想要了解,对你也会有一些霸道。毕竟狮子座是一个非常骄傲且占有欲非常强的人,凡事盯上的猎物,她们都会用尽各种手段去得到,在喜欢的东西面前,就会用尽各种办法,夺走你的心。对于狮子们来说,她们展现自己喜欢你的信号就是原始的“圈地”活动,她们会把你圈在她们的领地范围,然后时不时的检查是否有别人入侵。一旦有哪个狮子表现出对你蛮横的霸道和占有的态度的时候,你就要明白,这只狮子已经开始向你示爱了。

2、狮子女表面是很严肃霸气的人,能够放下身段,主动去跟一个人说话,那么就证明对方在他的心里占据着很重要的位置。她会主动与对方聊天,会找出话题与对方闲聊,说出彼此的爱好和心里话,这很明显,她已经动心了。

3、个性风风火火的狮子座,热情如火,追求轰轰烈烈的爱情。傲娇的狮子女,在遇到自己心仪的对象时,她们会愈加发挥自吹自擂的本质,把自己捧到高大上。如果正好你对TA又有好感的话,那么请耐心的听TA吹水吧,狮子座必定会非常高兴的!

二、容易爱上狮子女的星座

1、天蝎男

天蝎座的男朋友真的是别人家的男朋友,放在手心怕冷,含在嘴里怕化,出门车接车送,没钱出钱,没力直接抱起走人,这样的待遇真的是没谁了。

2、金牛男

狮子女爱慕虚荣,金牛男恰恰可以满足他这份虚荣,金牛多金,喜欢他就给他砸钱好了啊,偏爱的没得说。

3、白羊男

白羊和狮子是有名的绝配星座,无论是白羊男狮子女,还是狮子男白羊女,都是无可挑剔的一对。白羊男在狮子女面前那真是俯首称臣了,老公给我拿杯水,老公我渴了,老公我们中午吃什么?这可忙坏了白羊哥哥,偏爱狮子女的非你莫属了。

狮子女的坚强总是出现在方方面面,对于这种星座的女生来说,只有不断的关怀才能打动。以上就是判断狮子女喜欢一个人,容易爱上狮子女的星座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判断狮子女喜欢一个人 容易爱上狮子女的星座

每对夫妻在结婚时都希望与对方共度一生,但婚后因为种种原因而使两人的感情破裂,终以离婚收场。而夫妻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面临的大难题就是子女的抚养权,那么离婚子女抚养权归谁呢?接下来就跟着小编来看看离婚子女抚养权归谁以及怎样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一、离婚子女抚养权归谁

1、不满两周岁子女的抚养权一般都会判决给母亲,但母亲如果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它久治不愈的疾病,子女也可以跟对父亲生活。此外,母亲出现对子女不履行应尽的抚养义务、品行不端或者乱搞两性关系等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行为,子女的抚养权将会归属于父亲。

2、子女年满两周岁,父母均要求得到子女的抚养权,首先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若夫妻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双方的实际情况和子女的权益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3、当事人双方都满足子女抚养条件,并都要求抚养子女的情况下,如果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应当事先征求子女的意见。若子女单独跟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并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均满足抚养条件,也可将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作为优先考虑。

二、怎样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1、证明自己有能力抚养子女

证明自己的经济条件良好,有能力承担起子女的抚养。可以向法院提交工资单或居住情况的相关证明,法院会根据你所提交的证明,判定你是否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住处和成长环境。

2、提供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

(1)提供双方的基本条件,如接受教育程度和工资等,尤其是自身的思想品质,这对于子女抚养权的争取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你的思想品质好不好会下一代的健康成长有着直接的影响,所以一定要取得能够证明自身基本条件的证据。

(2)子女的生活环境是法院处理子女抚养权时的主要考虑因素,如果夫妻一方的住所离学校较近,这对子女的入学是大大有利的,得到子女抚养权的概率也比较大,所以这方面的取证也是不能少的。

小编总结:以上就是离婚子女抚养权归谁和怎样争取子女的抚养权的相关内容,相信大家看到这里已经对离婚子女的抚养权有所了解。为了避免因子女的抚养问题而闹得不欢而散,夫妻双方好在离婚时就对子女的抚养问题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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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子女抚养权归谁 怎样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近日,美国一位父亲在其生日当天收到了一份特别的生日礼物——一份收养文件,这份惊喜让他感动落泪。

美国佛罗里达州的大卫·林德(David Lynde)今年53岁,在生日当天,他收到了一份特别的生日礼物——一份收养文件。原来,这份礼物是大卫的继女加布丽埃拉·瓜尔达多(Gabriella Guardado)为他准备的惊喜,因为加布丽埃拉想要正式成为大卫的女儿,冠以大卫之姓。

收到礼物的瞬间,大卫泣不成声,并反复地和女儿强调,这份文件对他来说意义重大。父女俩深情拥抱,温馨的场面让在场的人不禁动容。

加布丽埃拉的母亲洛丽·安(Lori Ann)回忆道,加布丽埃拉的生父因家暴和自己离婚后,就再也没有出现在孩子们的生活中。她后来便嫁给了大卫,大卫对孩子们很是照顾。

加布丽埃拉也表示,在她的成长过程中,大卫一直帮助她、照顾她,对她的影响很大,所以她在稍早的时候就已经想让大卫正式收养她,但无奈生父一直不肯在文件上签名。直到她18岁时,她才可以办理成人收养手续,而不用得到生父的同意。

近日,收养文件正式生效,加布丽埃拉终于能冠以林德之姓,真正成为大卫的女儿。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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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生日礼物:美国女儿送继父收养文件

父母离婚,大的受害者其实是孩子。而抚养权的争夺问题,也是离婚事件当中常见的问题之一。那么,两个人离婚孩子怎么判呢?下面,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两个人离婚孩子怎么判。

两个人离婚孩子怎么判

一、双方基础条件的取证

在抚养权判决前,会对夫妻双方的基础条件进行一定的取证。取证内容包括:工作性质、环境、收入、居住条件、文化程度和性格素质等方面。两者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其优势。即使大部分条件相差不大,但也会存在判决的差异。比如,物质满足,精神思想上不行的话,这也是会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二、双方父母基础条件的取证

在日常生活当中,夫妻双方都有自己的工作,往往带小孩的都是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特别是还没达到学龄的儿童。所以,这些带孩子的长辈们的身体情况和意愿也使值得考量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孩子生活环境的取证

在离婚抚养权争夺的案件中,处理原则都是以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前提。如果离婚后,父母有一方,离学校较近的话,住宅生活小区成熟完善,对孩子将来的学习、生活有利的话,争取到抚养权的几率非常高。

四、孩子的本人意愿

小孩本人的意愿,是能摇摆抚养权的判定。特别是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他们已经具备初步判断是非黑白的能力,喜欢谁,想跟随谁一起工作,都能有一个清楚的大概。法院参考的孩子本人的意愿的所占比是非常大的。

五、法官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主要因素

1、孩子的年龄

如果对象是2周以下的小孩,一般都会交由母亲抚养;如果是幼儿期的孩子,同等条件下,判给母亲抚养的概率更大。

2、孩子的性别

如果对象是女孩子,且年龄接近10岁左右的话,母亲对于女孩青春期的指导更有经验,在同等条件下,判给母亲的概率更大。

3、从双方经济能力来看

如果父母双方经济能力存在一定的差距,为了孩子长远生活和发展的考虑,在其他条件同等的情况下,法院会将孩子判给收入高的一方概率更大。

4、从孩子以往的生活习惯来看。例如:像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带;一直生活在一个小区,周边有学校等等情况,这些都会法官判定的参考因素之一。

小编总结:两个人离婚孩子怎么判,这其实是一个沉重的问题。破碎的家庭,带给孩子的爱是不完整,总是带有残缺的一角。如果是家庭暴力这类情况,请大家一定要好好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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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离婚孩子怎么判 子女抚养权如何争取

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当事人只有符合以上条件才可以办理收养。

【法律分析】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3、无子女。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收养一名健康的小孩。
4、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但收养成年人除外。
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6、有正当的收养目的,不违背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及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如果是为了玩弄女性或长期姘居而收养异性子女,就不能允许。
7、收养人有配偶的,须征得配偶的同意;而且必须由夫妻共同收养。
8、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收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LittleThing     发表于 2022-11-30 17:30:44

可以申请办理领养手续,收养子女。

《收养法》:

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丧失父母的孤儿;

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无子女;

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年满三十周岁。

第七条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第八条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第十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火炭丽琪     发表于 2022-11-30 17: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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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孩子条件


一、作为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是:(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

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二)年满三十五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

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

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三)无子女。但收养孤

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

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

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收养一名健康的小孩。(四)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

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但收

养成年人除外。(五)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六)有正当的收养目的,不违背社会公德和

国家法律及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如果是为了玩弄女性或长期姘居而收养异性子女,就不能

允许。(七)收养人有配偶的,须征得配偶的同意;而且必须由夫妻共同收养。(八)收养人只能

收养一名子女。但收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


二、作为被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是:(一)不满十四周岁。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

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二)丧失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

或者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肠子女不受此限制)的小

孩;(三)被收养人年满十周岁的,须征得其本人同意。被收养人已有配偶的须征得其配偶同意。


三、作为送养人,应具备的条件是:(一)必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生父母。但

父母对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不受此限制;(二):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自己子女。但收养

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的也不受此限制。(三)如果

被收养人是没有父母的孤儿,其监护人可作为送养人,但必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如

果被收养人是无监护人的孤儿,社会福利机构可以作为送养人。(四)生父母送养子女,须父

母共同送养。但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如果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

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嘎嘎哟     发表于 2022-11-30 17:30:53

领养,中国自古以来就有领养小孩传宗接代的传统。在现代社会,收养不再是个人可以随意进行的行为。国家对收养行为进行了法律规范,制定了专门的收养法,对被收养人、收养人和收养程序都作了严格规定。公民在收养子女时,要按照收养法的规定进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被收养者必须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而且必须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或者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只有符合以上条件才能被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而送养子女的,必须由生父母双方共同送养,即使生父母已离婚,也必须共同送养。非婚生子女,也应由其生父母共同送养。

收养人也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方可获得基本资格: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除了这四项基本条件外,如果是没有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还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法律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1名子女,但是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只能收养1名子女的限制。有配偶者,须夫妻共同收养。收养年满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收养还必须符合法定程序。收养时,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春天柳树     发表于 2022-11-30 17:30:53


一.收养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有配偶的收养人,须夫妻共同收养。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

。 吻的太逼真@     发表于 2022-11-30 17:32:31

《民法典》的新变化

变化一:放宽收养人条件和被收养人人数

现行《收养法》受我国当时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把收养人的条件限制为无子女,且仅能收养一名子女。自我国全面开放二胎政策以后,《民法典》也与时俱进地放宽收养人的条件,即一名子女的家庭也可收养。同时,无子女家庭可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家庭可以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无子女……”;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第一千一百条第一款规定:“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变化二:扩大了可以被收养的未成年人范围

《民法典》删除了“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的规定,十四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也纳入了被收养人的范围,让14-18周岁的未成年人也有机会被收养,感受到家庭的温暖。

现行《收养法》第四条规定:“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变化三:收养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应征得同意

没$h1我很好╮     发表于 2022-11-30 17:40:58

收养孤儿的条件

孤儿收养人的条件

年满30周岁;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受过高等教育、经济状况良好、没有不良记录等);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重并绝症和传染病)。已婚公民收养子女的,应当夫妻双方共同收养;收养孤儿不受收养人有子女和收养1名的限制。单身男性收养女童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锦绣     发表于 2022-11-30 17:42:25

以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七条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第八条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第九条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第十条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第十一条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第十二条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

第十三条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变更监护人。

第十四条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六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

第十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第十六条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

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收养关系。

第十八条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第十九条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

第二十条严禁买卖儿童或者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

第二十一条外国人依照本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该收养人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亲自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到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认定的具有办理涉外公证资格的公证机构办理收养公证。

第二十二条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第三章收养的效力

第二十三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四条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

第二十五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和本法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法律效力。

收养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

第四章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二十六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第二十九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第三十条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遗弃婴儿的,由公安部门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出卖亲生子女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混在的北京     发表于 2022-11-30 17:43:06

第四条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七条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第八条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第九条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第十条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第十一条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第十二条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

第十三条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变更监护人。

第十四条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六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

第十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第十六条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收养关系。

第十八条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第十九条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

第二十条严禁买卖儿童或者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

第二十一条外国人依照本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该收养人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亲自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到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认定的具有办理涉外公证资格的公证机构办理收养公证。

第二十二条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花花     发表于 2022-11-30 17:43:36

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当事人只有符合以上条件才可以办理收养。

【法律分析】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3、无子女。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收养一名健康的小孩。
4、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但收养成年人除外。
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6、有正当的收养目的,不违背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及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如果是为了玩弄女性或长期姘居而收养异性子女,就不能允许。
7、收养人有配偶的,须征得配偶的同意;而且必须由夫妻共同收养。
8、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收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arthur     发表于 2022-11-30 17: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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