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单身女性人口

更新日期:2022-10-14 15:25:03 浏览: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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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成单身大国是什么意思?2017男女单身比例数据是多少? 超36%单身女性选择不婚 中国黄金单身新定义:月薪8000+一项新调查显示,中国正快速成为单身大国,去年单身人口达到2亿,有超过36%的单身女性选择不婚。

外是派     发表于 2022-10-14 17: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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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强被璧山交巡警抓获“等你找到10万元我们再在一起”因为女友这句话男子持刀抢两人重庆晚报讯女友在他的苦苦哀求下仍坚持离去,临别时扔下一句话:“等你找到10万元我们再在一起。”为挽回这段5年感情,璧山男子王强(化名)白天拼命开车跑运输挣钱,晚上则持刀抢劫单身女子,抢来的钱全部存入银行。日前,他在璧山再次作案时被交巡警抓获。警方昨日介绍,王强今年21岁,璧山人。5年前,他与初中同学谈起恋爱。

为挽回感情开始抢劫

女友走后,王强变得失魂落魄。“争取短时间挣到钱”,这是王强当时唯一的想法。

8月1日凌晨,璧山某KTV员工刘某下班回家,王强戴着摩托车头盔,手持一把水果刀,冲过去一把抢走了刘某身上的挎包。这一次王强顺利抢得现金1200余元。抢来的钱王强并没有挥霍,而是存入了银行,他幻想着早日实现10万元的目标。

几分钟被交巡警擒获

8月9日凌晨,王强实施抢劫后,驾驶摩托车逃逸。不料受害人的叫喊声引来了过路的热心群众,更引来了近期加强夜间巡逻的交巡警。警民携手,不出3分钟,王强便被抓获。

现在王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男子为赚钱挽回女友深夜抢劫单身女性

中国历史悠久,艺术经典创作数不胜数,很多优秀的精品就是在现代也能风靡全球。复古婚纱也不例外,这是一种传统与现代灵魂的碰撞,体现的不光光是旧日的风情,更是一种现代时尚的融入和更新。一起来欣赏以下四种中式复古婚纱照吧,极大地还原了中国女性的美。

1、四大中式复古婚纱照---江南风情

烟雨低回,柳絮停飞,江南悠巷惹人醉。江南处处抬头是景,低头是诗。江南风情的婚纱也包含着这些优雅的意境,水乡美女、楼台水榭、亭台雅苑、油纸伞、旗袍等等,随手即可入画,脱口就能成章,令人向往。

2、四大中式复古婚纱照---中国宫廷风

中国宫廷内历来是天下美女的集结地,皇后妃嫔竞相斗艳,一个比一个美。传统婚纱中,凤冠霞帔从来也没有淡出时尚的眼球,穿上凤冠霞衣,在婚房内静候良人的到来,该是何种心境呀,甜蜜的?幸福的?忐忑的?

3、四大中式复古婚纱照---旧上海风格

张爱玲的小说里老式的收音机、沙发、摇摇椅、昏暗的台灯配上花样墙纸,非常地生活化,具体化,这就是30年代初旧上海的真实写照。旧上海的尊贵女人穿着旗袍,坐着黄包车,优雅地挎着包,这是时代的缩影,也是精神的残留。穿着旧上海风格的婚纱,也如同穿越过去的年代,定格在那一段段难忘的经典岁月里。

4、四大中式复古婚纱照---红色记忆

每个时代的军人都是强大的象征,是民众心中的保护神。近代同样如此,红色记忆中,军人有钢铁的意志,有火一样的革命热情,穿上军装,不管男女都英姿飒爽,让人不由产生自豪感,融入到那激情燃烧的岁月里。

文章小结:以上就是关于“四大中式复古婚纱照欣赏,还原中国女性的各种美”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大家能希望。同时,希望中式婚纱风格的新人朋友,赶紧选一组来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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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中式复古婚纱照欣赏 还原中国女性的各种美

对于结婚年龄相信大家都有所了解,在我们国家结婚年龄都会相关的规定,而且这个规定也都是依据现在的社会风气去制定的,当然每个国家他们的法定婚龄都不一样,那在中国女性法定结婚年龄多少岁?女性晚婚年龄是多少?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下吧。

中国女性法定结婚年龄多少岁

中国女性法定结婚年龄多少岁?在我们国家有明确的规定,结婚年龄男的不能小于二十二周岁,女的不能小于20周岁,因此可以表明女人的法定婚龄是20周岁。

我国的婚姻法规定都是有普遍的适用性的,它是有考虑国内民族的特点,依据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变通规定。

一般能有使用这样的变通规定的地区有:新疆、内蒙古、西藏等自治区,他们的法定婚龄会小一些,一般是男二十周岁,女十八周岁,这也是我们国家低的结婚年龄了。当然这适用于少数民族,汉族不能使用。

法定婚龄是考虑的多个方面才制定出来的,一是自然因素,它考虑到人的身体发育和智力成熟情况,另一个是社会因素,它考虑社会政治、经济,还有人口的发展。

女性晚婚年龄是多少

一、国家规定晚婚年龄是多少

1、晚婚一来是要男女两人是第一次结婚的,若其中一人是再婚的则不属于晚婚;

2、晚婚只要是男的在25周岁以上、女的在23周岁以上,这样的两人结婚就属于晚婚;

3、晚婚的还能小时国家的鼓励政策,而且是男女两人都能享有。

二、晚婚晚育年龄是多少

1、已经结婚的妇女,而且年龄以及在24周岁以上的,而且怀孕是第一个孩子,那么这视为晚育;

2、要想拥有晚育的福利政策,那么前提就是要男女两人都是第一次生育,其中一方若生过小孩的则不算。

3、若男女两人都是第一次生育的,而且女方的晚育年龄也到了,但男方的没到,这种情况还是可以享受晚育奖励。

三、晚婚晚育享受待遇:

1、通常只要是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人员,而且还是晚婚的,则可以享受婚假延长到15天;

2、若是晚育的,男方还能获得7天的陪产假;

3、凡是晚婚晚育的,期间的婚假、陪产假、产假期间,工资都是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

总结:以上几点就是小编为大家总结的中国女性法定结婚年龄多少岁、女性晚婚年龄是多少的相关信息,相信大家看过之后就会有一定的了解,这样一来大家就知道了很多了,如果大家还有那些想要了解的可以上我们网站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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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07号

发布日期2002-09-28

实施日期2002-09-28

发布机关山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

法律修订

2002年9月28日山东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通过

正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和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居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和户籍在本省而居住在省外的公民,以及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

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计划生育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六条

全社会都应当积极支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为考核政府政绩和单位负责人实绩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和上一级人民政府人口发展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第十一条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备专(兼)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村(居)民会议可以依法制定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或者居民公约。村(居)民委员会与育龄公民可以依法签订计划生育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二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实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计划生育责任制,具体负责本单位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十三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应当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第十四条

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

第十五条

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政、司法行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第十六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统计应当及时、准确,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发展计划、计划生育、公安、劳动保障、民政、教育、人事、卫生、统计等有关部门对有关人口信息资源实行共享。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贫困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给予重点扶持。政府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为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提供捐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挪用人口与计划生育费用。

第十八条

政府鼓励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域的科学研究和对外交流与合作。

第十九条

鼓励公民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公民,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妊娠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第二十条

生育第一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夫妻可以自行选择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时间,应当在生育前到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凭手册享受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服务。《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样本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

第二十一条

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一)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二)经设区的市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三)曾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四)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五)夫妻一方从事矿工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六)夫妻一方从事外海、远洋捕捞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七)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八)夫妻一方因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九)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第二十二条

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且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一)男方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与女方父母共同生活并履行赡养义务的(女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二)兄弟两人以上,只有一个有生育条件,且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均已丧失生育条件并未收养子女的;(三)在与内陆不连接的海岛定居的。

第二十三条

只生育一个女孩,母女均为农村居民且母亲居住在农村连续五年以上,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第二十四条

夫妻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均随前婚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第二十五条

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女方为初育的须年满二十五周岁,女方为再育的须年满三十周岁。

第二十六条

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妊娠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证。申请办理生育证时应当提交生育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一)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二)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证明;(三)已收养子女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四)具有本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证明。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对公民的生育申请及时受理、审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将审核意见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日内对符合生育条件的发给生育证;对不符合生育条件的以书面形式告知不批准生育的理由。

第二十七条

本省居民涉外生育,涉及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的生育以及归国华侨和出国留学人员的生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八条

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受理初审后报设区的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医学鉴定。申请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向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申请重新鉴定。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鉴定结论为终局鉴定。

第二十九条

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婴儿。溺婴、遗弃婴儿和违法送养子女的,不再批准其生育申请。

第四章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条

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农民、城镇失业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村(居)民委员会给予适当奖励,并提供优先优惠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三十一条

只有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奖励:(一)从申请当月起至子女年满十四周岁止,每月领取不少于十元的奖励费。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百分之五十。机关、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行政事业费中列支;企业职工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企业公益金中列支;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民的奖励费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兑现,确有困难的,由县(市、区)财政予以适当补助。(二)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后加发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五的退休金(退休金为百分之百的不加发),其经费从原渠道列支。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三)各级人民政府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生育两个女孩已实施绝育手术的家庭在发展经济中,应当给予信息、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和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社会救济、划分宅基地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提倡对农村自愿终生只要一个女孩的夫妻给予重奖。

第三十二条

对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并且未收养子女的夫妻,原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待遇不变;享受低生活保障的,给予高出低生活保障线三分之一的照顾。生育双胞胎或者多胞胎的,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待遇。

第三十三条

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又生育的,由发证机关收回光荣证,停止凭证享受的各种优待,并追回领取的各种奖励。

第三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大力发展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及其他社会福利事业,促进计划生育。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根据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办法。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相应政策,鼓励组织和个人多方筹集资金,兴办不同形式的老年福利机构,逐步形成以社区为主体的老龄人口服务网络。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设立计划生育公益金。计划生育公益金由政府拨款、民间捐资、社会募捐、国际捐赠等资金组成,主要用于有关计划生育特殊情况的扶持和救助。

第五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三十六条

公民享有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权。育龄夫妻应当及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公民获得适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提倡已生育过子女的夫妻,选择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第三十七条

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承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宣传咨询、业务培训、药具供应等职责。

第三十八条

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普及避孕节育、孕期检查、随访服务、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科学知识,促进孕前管理,保证受术者安全,防止或者减少出生缺陷。

第三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项目、服务费用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鉴定和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提供孕产期保健和接生服务时,应当查验孕产妇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者生育证;发现无《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者生育证的,应当在三日内告知该机构所在地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第四十一条

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三条

对具有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并符合第二十五条规定,未提出生育申请而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责令其限期补办生育证,并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二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对具有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但不符合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而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二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对不具有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而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三至四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四条

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二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并不再批准其生育第二个子女。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四倍征收社会抚养费;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当事人有本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的情形,其年实际收入高于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以年实际收入为基数计征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五条

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六倍以上十倍以下征收社会抚养费。有前款规定的情形,当事人年实际收入高于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根据情节轻重,按照其年实际收入的六倍以上十倍以下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六条

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征收社会抚养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第四十八条

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决定对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男女双方当事人分别送达征收决定书。当事人收到征收决定书,应当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并签名或者盖章。征收决定书必须盖有征收机关印章,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和地址;(二)违法生育的事实和证据;(三)对男女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法律依据和征收数额;(四)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方式、地点和期限;(五)不服征收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名称和征收决定日期。

第四十九条

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当事人实际收入水平过低,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五十条

当事人应当到县级财政部门指定的金融机构缴纳社会抚养费。指定金融机构收到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二条

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除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组织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属于其他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组织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五十三条

收养子女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非法为他人放置或者摘除宫内节育器,非法施行输精管、输卵管复通、终止妊娠等计划生育手术的;(二)未取得法定执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者未取得法定执业资格的人员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三)利用超声技术或者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四)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的;(五)出具假生育证、假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假计划生育证明的。

第五十五条

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取消其计划生育证明;出具证明的单位有过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六条

容留、包庇他人违法生育的,侮辱、伤害计划生育执法人员或者拒绝、阻碍计划生育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协助计划生育管理义务的,由有关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八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三)索取、收受贿赂的;(四)截留、克扣、挪用、贪污计划生育经费或者社会抚养费的;(五)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

第五十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实施计划生育管理过程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章附则

第六十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8年7月20日山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6年10月14日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正的《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同时废止。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现行)

支持单身女人生育权!中国天天不是在担忧人口断崖式下跌吗?只要向单身女性放开了生育权,国家根本用不着再担心人口停止增长或是负增长了!

soul_K愛     发表于 2022-10-14 17:10:51

谢谢平台邀请,我个人觉得没有社交圈子的女孩用以下方法脱单.


1.回家里叫父母相亲 ,现在中国有3266万男单身 ,把你家的门排着长长队都行,当下的中国没有脱不了单的女孩子,除非他不想脱单,只有脱不单的男单身,下面我就用数据给你们看看中国的男女比例就知道了。

2017年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

男性5
1.9%,女性4
9.1%。

男性人口为71137万人,女性人口为67871万人。

男性人口比女性人口多了3266万人,所以说没有脱不了单女孩,谢谢,我的观点到此为止了。

shuzheng     发表于 2022-10-14 17:13:08

中国的单身汉绝对远远超过3800万,可以说十个成年男子中,就有一到两人打光棍,而且单身汉往往集中在农村,造成娶妻难的原因有两个方面。

2018年的一项新调查显示,中国正在迅速成为一个单身大国,而我国单身人口达到
2.6亿,也就是说,全国单身人口超过2亿,每五个人中就有一个是单身。


“单身狗”的数量相当于美国的总人口,更是英国总人口的4倍!其中,超过36%的单身女性选择不婚。


1、人口比例

2022年,中国男女比例是10
5.7:100,男性人口为72334万人,女性人口为68844万人,男性人口比女性人口多3490万,这多出的3490万人,注定成为单身汉。

3490万是个什么概念,2022年朝鲜总人口不到3000万,韩国总人口也才5200万,而中国的单身汉,要比朝鲜的总人口还要多几百万。

长期以来,由于一些老观念,造成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同时,女性寿命平均又高于男性。


2、大龄剩女

中国的大龄剩女,绝对是一个恐怕的字数,她们不但不想结婚,更是连男朋友都不愿意找,据统计,北京的30—35岁,大龄剩女的人数超过了80万,而全国各地的大龄剩女至少上千万。而这些大龄剩女,往往心高气傲,没房没车,人家还看不上。

所以单身汉往往集中在农村?

大豆油     发表于 2022-10-14 17:15:13

中国成年单身人口超2亿,为什么有这么多人喜欢打光棍?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无论现在我国单身成年人口数量有多少,可以肯定的是在这些单身人口当中,绝不是每个人都是主动单身的,尤其是男性人口,还是被动单身者居多。众所周知,由于中国上世纪末计划生育的缘故,致使后期中国男女人口出生的比例严重失衡,男多女少。以致于上世纪80年代以后出生的,男性人口有许多无法讨得老婆,甚至直到现在仍然还没有得以有效改观。当然,在所有单身人口当中也确有一部分是主动单身的,只是这部分单身人口,在全部单身人口中的比例应该是不高的,可能还是以女性为主。时下,社会上不愿结婚的,和自愿做丁克一族的人口,似乎有增长的趋势。未来,为使国家人口健康、良性、安全发展,估计需要用制度去调剂。

在线招主播     发表于 2022-10-14 17:16:18

目前,我国单身人口近2亿,为什么那么多“剩男剩女”?一份《众里寻他千百度,那人或在屏幕深处》报告,或许可以告诉原因。

报告指出,目前我国单身人口近2亿,正面临第四次单身潮。造成单身人口越来越多的原因有5个,包括中国人口性别比失衡、女性受教育程度越来越高,择偶经济要求也越来越高等。(据统计,2016年深圳单身女性要求男性收入15920元,北京14900元,上海12065元,广州8975元。)

《2014年中国人口与就业统计年鉴》和《2014年中国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20岁至59岁年龄段单身人口总数为
1.7亿人,其中男性为
1.04亿人,占比5
9.6%,女性为0.7亿人,占比40.4%。男性比女性多近3500 万人,未来此差异将不会改变。

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长期失衡造成适婚年龄段男女比例失调,适婚年龄段的男性人数大大高于适婚年龄段的女性人数,导致女性人口紧缺。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80后”非婚人口男女比例为136比100,“70 后”非婚人口男女比例高达206比100,男女比例严重失衡。

男多女少造成“婚姻挤压”,原本相对稳定平衡的婚姻市场因男性数量与女性数量的巨大差异导致部分男性被挤压出去,被迫成为“光棍”。“剩男”社会问题越发严峻,适婚年龄段男性婚恋难度加大,单身问题难以解决。当“90 后”进入婚育年龄,这种现象会更加严重。

稔歙刄     发表于 2022-10-14 17:16:33

有没有单身崇尚者是有的。

据媒体报导,中国单身男女越来越多,大城市单身者已成为一个独特的社会群体。而单身人口的增加,主要原因来自于离婚率的上升,以及晚婚族、不婚族的出现。

中国不少单身主义者崇尚独立、自由的生活状态,主动选择单身的「单女」明显增多,其中以「剩女」居多。「剩女」绝大部分是都市女性,拥有高学历、高收入、高智商。

据统计,30岁以上女性人口,未婚者十年里增加了两倍。更多的女性选择单身,也造成越来越多的男性不得不单身。

九十斤包租婆     发表于 2022-10-14 17:21:31

中国

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1999年,中国男女性人口的比率为117:110。按照此比率把男女平均分配,得到结论是每227人中,就有7位先生面临单身。中国有约13亿人口,可想而之在不久的将来,男性择偶将是一大困难。跟何况,在比率为110的女性中,占同性恋和被人包二奶,以及单身的人数也占有相当大的百分比。这给面临择偶困难的男性无疑是雪上加霜。

这个问题是我在英国上可的时候,我的老师提出来的。

在西方国家,男女人口比率基本上是1:1。一般情况下,女性偏多。

看来中国的重男轻女的观念也给中国的男性造成了困扰。不过中国男性有望打开国际市场,去国外寻找配偶。

中国男女人口比率严重失调,数百万男性将面临单身

哎,中国啊

春风一吹想起谁     发表于 2022-10-14 17:21:32

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1999年,中国男女性人口的比率为117:110。按照此比率把男女平均分配,得到结论是每227人中,就有7位先生面临单身。中国有约13亿人口,可想而之在不久的将来,男性择偶将是一大困难。跟何况,在比率为110的女性中,占同性恋和被人包二奶,以及单身的人数也占有相当大的百分比。这给面临择偶困难的男性无疑是雪上加霜。 这个问题是我在英国上可的时候,我的老师提出来的。 在西方国家,男女人口比率基本上是1:1。一般情况下,女性偏多。 看来中国的重男轻女的观念也给中国的男性造成了困扰。不过中国男性有望打开国际市场,去国外寻找配偶。 中国男女人口比率严重失调,数百万男性将面临单身 哎,中国啊

小雯雯.     发表于 2022-10-14 17:21:32

中国成单身大国是什么意思?2017男女单身比例数据是多少? 超36%单身女性选择不婚 中国黄金单身新定义:月薪8000+一项新调查显示,中国正快速成为单身大国,去年单身人口达到2亿,有超过36%的单身女性选择不婚。

外是派     发表于 2022-10-14 17:22:59

中国人口一直不平衡的逆向生长着,对于现在社会来说在中国女性无疑是香饽饽,90后每五个男生中就有一个得打光棍。作为女性如此稀少而又如此抢手的国家,然而中国剩女却在持续增多,中国将有3000万男人单身。

兜兜     发表于 2022-10-14 17: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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